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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的编制,你需要知道这些法规

关键词: 投标书的编制

接触过不少投标人在未确定是否满足投标资格前,就来询问政府采购投标书的编制技巧。投标人需要知道《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了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必须要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具体的法规内容是: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用电脑查看招投标相关法规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投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通常,我们在做投标书的编制时,需要提交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来证明投标人是符合第22条规定要求的合格供应商。那么投标标书中一一对应的证明材料则是:

(一)营业执照、职业许可证、有效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良好信誉的查询截图,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等;

(三)生产设备、专业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等;

(四)缴纳税收的电子纳税凭证、缴纳社保的转账记录、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查询单等;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六)相关声明函等。

(七)特殊行业的资质许可、特定资格证明文件等。

以上是各个条款对应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当然,具体的项目需要进行分析,政府采购投标书的编制还是得结合具体的招投标文件要求再一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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